第六条

有效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绿化资源普查制度、绿化行业市场诚信管理制度、植物疫情防控体系、绿化管理信息平台、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养护定额标准以及绿化考核评价机制。

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