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和燃气输配能力,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在燃气供应不足时,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