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家政服务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