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建立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住房与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民政、银保监等部门参加的家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和推动有关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