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中心城区山体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科学修复、损害担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