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第六章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第五十五条有效支持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政务服务改革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新闻媒体对政务服务的舆论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或者政务服务机构应当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