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维护政务服务秩序。

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规范着装,佩戴身份标识,接受群众识别和监督。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