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在赤水河流域内推广节水、节能型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鼓励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开展废物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