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二十四条有效在赤水河流域内推广节水、节能型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开展废物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