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1年9月28日起施行。2017年6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