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专业经营单位可以将相关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等事宜委托给物业服务人承担,物业服务人可以按照委托合同向专业经营单位收取报酬。

应当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