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承担由其运营管理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

专业经营单位对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应当予以配合。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