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使用第二十四条已修改燃气用户初次使用燃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协助用户确认燃气使用场所的安全条件,对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且不按照要求改正的用户,不得为其供气。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