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已修改燃气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按照有关规定将竣工验收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等项目档案。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