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第二章 法治宣传教育第十九条有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仲裁员等法律从业人员在开展涉农法律服务时,应当结合具体案件向当事人和公众进行释法说理,普及法律知识。鼓励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农村公益法治宣传活动。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