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第二章 法治宣传教育第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农村法治文化网络阵地,运用政务微博、微信、微电影、短视频等宣传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