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绿地布局,提升绿化景观品质,提高绿化覆盖率,推进城市生态系统改善,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