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线路安全第三十三条有效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铁路人行过道,应当依法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禁止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发现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