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以通过统筹医疗资源、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大规模人群检测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疾控机构应当按照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溯源等工作;疾控机构在开展调查时,有权进入公共卫生事件涉及的单位和发生现场,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或者复制相关资料和采集样本。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需要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协助调查时,相关部门应当协助调查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和活动轨迹信息等。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