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第五章 应急处置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精准应对、有效管控、最大程度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需要,可以以居住单元、居民小区、社区、街道、行政区等为防控单元,划分区域风险等级,分级采取防控措施。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