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疾控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和隐患信息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公共卫生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进行技术分析和评估研判;认为构成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时限、方式报告。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