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绿松石资源开采、加工、销售等企业成立行业组织,发挥自律和监督作用,维护行业信誉。绿松石行业协会、商会、文化研究会等行业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文化研究,培养绿松石雕刻加工、电商营销、网络直播、检测鉴定等专业人才,配合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矛盾纠纷,加强行业自律。地方法规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