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医养康养结合第三十条有效支持和鼓励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满足失能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应当整合社区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推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嵌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