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养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与入住的老年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代理人依法订立养老服务合同,并按照有关标准和服务合同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按照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保持相对稳定。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