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志愿服务、慈善公益、医学捐献、见义勇为等文明行为的激励机制,依法对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员,从事慈善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献血者、医学捐献者和见义勇为人员等提供尊重和保护、帮助和奖励。

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