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第七章 保障与监督第五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侵占衡水湖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原则的,给予适当奖励。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