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衡水市、自然保护区内县级人民政府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和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自然保护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生态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