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第六章 入湖河道监管第四十一条有效入湖河道各级河长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责任河道的管理和保护。乡镇以上河长负责督导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依法依规组织对责任河道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处置河道突发问题。村级河长主要负责河道巡查,开展河道保护宣传,督促落实河道保洁等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