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入湖河道沿线保护区域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入河污染源和排污口的监管。禁止违法违规向入湖河道排放污水。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