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平南龚州生态园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生态园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生态园的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