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平南龚州生态园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条有效生态园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体现龚州文化特色,与周围景观和生态环境相协调。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