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其他六堡茶文化资源丰富、空间分布集中的区域,可以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六堡茶文化保护区。六堡茶文化保护区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和公布。

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