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