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喀斯特景观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可持续利用相关科普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意识,营造保护喀斯特景观资源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开展喀斯特景观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可持续利用相关知识的宣传。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