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第三章 可持续利用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喀斯特景观资源保护区推进生态农业创新发展和循环发展,实施高效生态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特色农产品深度开发与产业化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等工程,推进生态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现代特色农业。鼓励开展田园综合体、农业公园、农业特色小镇等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建设和农业发展新模式探索与推广应用,培育喀斯特田园景观资源。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