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第三章 可持续利用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喀斯特景观资源保护范围内种植业结构与布局,鼓励和支持农林业生产者选用兼有经济价值和景观价值的喀斯特乡土植物,控制和减少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经济农林作物的种植。在喀斯特景观资源保护范围内禁止非法砍伐林木、采挖树蔸等破坏林木、植被的行为,禁止放养山羊,禁止新种植桉树和其他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