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标准化条例/第四章 监督和服务第三十七条有效省、市(州)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优化标准化工作流程,提供便利的标准文献信息查询公共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