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标准化条例/第四章 监督和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标准化人才的培养。鼓励教育、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标准化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开设标准化专业课程、开展面向社会的标准化普及宣传和教育培训。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