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标准化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社会团体可以通过自律公约等方式,推动团体标准的应用与推广。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