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门前三包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宣传报道门前三包,播放和刊登门前三包公益广告,增强公众参与维护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绿化的意识。

地方法规 ·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