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本市依法设立志愿服务基金会,其基金主要用于志愿服务项目开发扶持、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等,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支持。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