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