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本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卫生创建活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以及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园林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情况纳入评选标准。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