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生活垃圾应急预案,建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应急机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