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二十一条有效标准化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电子商务等经营者应当避免过度包装,逐步推行净菜上市。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就地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