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预算信息化建设,推进财政、发改、税务、社保、医保、国资、自然资源、统计和审计等部门数据信息系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网络联通。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