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六章 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交的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应当包含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内容。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本级预算草案时,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提供预算绩效目标文本。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算草案时,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提供财政绩效评价报告文本。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