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六章 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的审查监督。必要时,召开预算绩效听证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