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会同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会议提供解读预算草案的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