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草案及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审查监督,按照预算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内容重点审查;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着重对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开展审查监督。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