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全社会应当尊重、支持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将志愿服务精神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倡导企业将志愿服务精神融入企业文化建设。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